河南省顺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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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河南/郑州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其他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0.25g*20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33210
产品标签:双铝包装 进口联邦原料阿莫西林抗生素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 有广告支持 无需保证金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批发物流 药店连锁 商场超市
执行标准 | 胶囊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0.25g*20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,化学名称为:(2S,5R,6R)-3,3-二甲基-6-[(R)-(-)-2-氨基-2-(4-羟基苯基)乙酰氨基]-7-氧代-4-硫杂-1-氮杂双环[3.2.0]庚烷-2-甲酸三水合物。 |
性状 | |
功能主治 | 1.溶血链球菌、肺炎链球菌、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、鼻窦炎、咽炎、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。 2.大肠埃希菌、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。 3.溶血链球菌、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。 4.溶血链球菌、肺炎链球菌、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、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。 5.急性单纯性淋病。 6.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、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;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、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、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,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。 |
不良反应 | 1 恶心、呕吐、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。 2 皮疹、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。 3 贫血、血小板减少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。 4 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。 5 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。 6 偶见兴奋、焦虑、失眠、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。 |
注意事项 | 1 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作青霉素皮肤试验。 2 青霉素类口服药物偶可引起过敏性休克,尤多见于有青霉素或头孢菌素过敏史的患者。如发生过敏性休克,应就地抢救,予以保持气道畅通、吸氧及应用肾上腺素、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。 3 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,应避免使用。 4 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、肾功能和血常规。 5 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。 |
禁忌 |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|
贮藏 | 密封 |
保质期 | 36个月 |
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