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省顺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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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地区:河南/郑州
主营行业:中药产品、西药产品、OTC、其他
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3粒*2板/盒*400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4022957
产品标签:人工牛黄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 有广告支持
销售渠道:药店连锁 商场超市 零售终端
执行标准 | 胶囊 |
产品类别 | 西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3粒*2板/盒*400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,人工牛黄5mg。 |
性状 | 本品为胶囊剂,内容物为黄色或微黄色颗粒或粉末。 |
功能主治 |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、局部牙槽脓肿、牙髓炎、根尖周炎等。 |
不良反应 | |
注意事项 | 1.致癌、致突变作用: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、致突变作用,但人体中尚未证实。 2.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,应及时停药。 3.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乳酸脱氢酶、三酰甘油、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,使其测定值降至零。 4.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,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,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,导致双硫仑样反应,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、恶心、呕吐、头痛、面部潮红等。 5.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,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,应减量使用,并作血药浓度监测。 6.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,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,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。血液透析时,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,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。 7.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,其症状会加重,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。 8.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,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。 9.治疗阴道滴虫病时,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。 10.重复一个疗程前,应做白细胞计数 |
禁忌 | |
贮藏 | 遮光,密闭保存。 |
保质期 | 24个月 |
备注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