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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莫西林颗粒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9-09-10 08:42:15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0.125g*11袋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4023715

产品标签:阿莫西林颗粒
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 有广告支持
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商场超市 批发物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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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 颗粒剂
产品类别 西药产品
产品规格 0.125g*11袋
卫生许可证
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,其化学名为(2S,5R,6R)-3,3-二甲基-6-[(R)-(-)-2-氨基-2-(4-羟基苯基)乙酰氨基]-7-氧代-4-硫杂-1-氮杂双环[3.2.0]庚烷-2-甲酸三水合物。
性状 本品为白色、类白色或淡黄色的颗粒和粉末。气芳香、味甜。
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敏感菌(不产β-内酰胺酶菌株)所致的下列感染等﹑伤寒及尿路感染等:|1.溶血链球菌﹑肺炎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中耳炎﹑鼻窦炎﹑咽炎﹑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。|2.大肠埃希菌﹑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。|3.溶血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大肠埃希菌所致的皮肤软组织感染。|4.溶血链球菌﹑肺炎链球菌﹑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急性支气管炎﹑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。|5.急性单纯性淋病。|6.本品尚可用于治疗伤寒﹑伤寒带菌者及钩端螺旋体病;阿莫西林亦可与克拉霉素﹑兰索拉唑三联用药根除胃﹑十二指肠幽门螺杆菌,降低消化道溃疡复发率。
不良反应 1.恶心、呕吐、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。|2.皮疹、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。|3.贫血、血小板减少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。|4.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。|5.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。|6.偶见又兴奋、焦虑、失眠、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。
注意事项 1.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,应避免使用。|2.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、肾功能和血常规。|3.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阳性。|4.下列情况下应慎用:|(1)有哮喘、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。|(2)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需调整剂量。|(3)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~30ml/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.25~0.5g{2~4袋).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/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.25~0.5g(2~4袋)。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动物生殖试验显示,10倍于人类剂量的阿莫西林未损害大鼠和小鼠的生育力和胎仔。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,鉴于动物生殖试验不能完全预测人体反应,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应用本品。由于乳汁中可分泌少量阿莫西林,乳母服用后可能导致婴儿过敏。 儿童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 老人用药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 药物相互作用 1.丙磺舒竞争性地减少本品的肾小管分泌,两者同时应用可引起阿莫西林血浓度升高、半衰期延长。 |2.氯霉素、大环内酯类、磺胺类和四环素类药物在体外干扰阿莫西林的抗菌作用,但其临床意义不明。
禁忌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。
贮藏 密封
保质期 24个月
备注